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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旅行社瞄上中老年“有钱有闲”,法官提示留存证据

养老关切你我他→ 亚太养老产业力量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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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元旦、春节的日渐临近,很多人可能计划外出旅行,与之伴随的,还有选择旅行机构的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特别是中老年群体,常常会被不良旅行社盯上。


境外游诉讼占比较大,合同双方皆存在“举证难”

据东城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徐静介绍,该院审理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境外旅游案件占比较大。据统计,东城法院2019年1-11月共受理旅游合同纠纷案件71件,其中涉及境外旅游的56件,占78.87%;2018年该院共受理旅游合同纠纷案件113件,其中涉及境外旅游的64件,占56.64%。

“境外旅游因路途遥远、时间跨度长、文化地域差异、安全风险相对更高、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的质量参差不齐等因素,易出现旅游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纠纷,进而产生诉讼。”徐静介绍说。东城法院调研发现,旅游者证据意识淡薄,造成维权诉讼举证困难。由于旅游服务产品具备无形性特点,且随着电子商务发展,可以直接通过网络、APP预定旅游产品,旅游者在体验便利服务的同时却更容易忽视对旅游合同具体约定的审查,直到发生纠纷维权时才发现举证困难。

对于旅行社来说,也同样面临举证难问题,特别是在出境游服务中,旅行社为降低成本会提前先行垫付机票、住宿、地接等相关费用,而实践中,一部分境外发生的费用很难举证,如果旅游者在出行前提出退团,旅行社对于已经发生的费用,往往会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不良旅行机构瞄上中老年“有钱有闲”

调研发现,一些旅游者缺乏必要的风险防范意识,贪图便宜,难抵“低价团”诱惑。有的经营者提供的旅游产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并通过收取保证金、会费等形式使旅游者成为会员,承诺实际旅游线路不收费或收取极低的服务费,待旅游结束后退还保证金;有的旅行社要求旅游者将款项直接转账给法定代表人或业务员个人账户。“旅游者贪图低价而签订旅游合同,但在合同履行中才发现消费体验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或根本不能成行,造成财产损失。”东城法院民一庭法官龙琨介绍说。

甚至有极个别旅行社利用预付旅游款、保证金等方式骗取钱款,甚至涉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东城法院曾受理多起旅游者起诉同一家旅行社退还预交旅游费的案件。该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套餐计划书》,承诺在某段时间内提供若干条境外旅游线路供旅游者选择,并提前收取每人数万元的旅游费用,但旅游者交款后该旅行社以种种理由不安排出游,后经旅游者举报,公安机关以该旅行社涉嫌合同诈骗予以立案侦查。该类案件的受害者以中老年为主,旅游社利用中老年群体有钱有闲、易被低价吸引的特点,诱使他们签订合同。


法官提示:不轻信“低价团”宣传,提高证据留存意识

针对旅游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述特点及问题,法官提示:

首先,旅游者应理性消费,提高警惕意识。不轻信旅游经营者“低价团”的宣传,慎重选择正规旅游机构及平台,选择适合自己身体状况、兴趣爱好、经济条件的旅游线路及项目。

其次,增强法律知识,提高证据留存意识。旅游者应认真审核合同条款,对于易发生争议的内容要作出具体、详细的约定,特别是旅游费用包含的具体项目、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对于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要通过补充条款予以明确。妥善保存合同、票据、以及通过网络或APP签订旅游合同时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信息。

同时,旅游者如需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可选择侵权之诉。旅游途中如发生意外,造成旅游者人身伤亡,特别是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情况,存在旅游合同和人身侵权两个法律关系的竞合,但现有法律规定合同纠纷中不涉及精神损失费问题,而侵权赔偿可以处理精神损失费,故旅游者若选择侵权之诉更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如今,“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只是年轻人的专利。银发旅游大军已成为旅游生活和消费的主体。


上视新闻频道《新闻坊》披露,几乎每天清晨,在上海梅园路、云南中路、南京西路西藏中路口等处,都会有数以几十辆乃至上百辆的大巴停靠,大量出游的老年人乘坐着头班地铁从沪上四面八方赶到各自的“旅游集散地”上车,开始他们的旅程。这幅旅游大巴肆意停靠、大量游客聚集的画面甚是“壮观”,对交通秩序与其他来往车辆、行人的安全却造成不小的影响,这也从一个侧面展现了上海老年旅游市场持久不衰的“火爆”与源源不竭的需求。


目前,从旅游消费整体的发展情况来看,旅游的公共产品在不断丰富,旅游的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的内容、重点都较之以前丰富多了。但是旅游的供给侧改革过程当中,还是有一些问题需要迫切得到解决,比如上述提到的老年人旅游需求的与日俱增和老年游客集合上车点的无序乱象,是到了正视并采取良策加以解决的时候了。如何从供给侧入手加以改进,需要相关各方面拿出有效且可行性强的措施来。


满足老年旅游的旺盛需求,理应是旅游业界的追求和开拓的一片“蓝海”。满足老年游客日益增长和不断升级的需求、引导和促进老年旅游消费、提高老年旅游的品质,关键在于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老年旅游产品体系,提高老年旅游服务质量,增加符合老年人特征的个性化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

为老年游客提供具有明显差异化的旅游产品,或许更不容忽视。老年游客需要旅游的深度体验和品质享受,更注重旅游的休闲、保健、康复等附加功能;这就需要旅游行业精心设计,提供物美、实惠、价廉的旅游产品。这些年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已经不满足于将大量时间安排在景点游览上的传统旅游,他们期待能有适合老年人个性化需求的旅游产品。因此,细分市场,提供“量身定制”的产品,满足老年人出游的个性化需求,需要旅游行业多动动脑筋。大众里面有分众,分众里面有小众,在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创新并更多提供专属老年旅游的产品,让更多老年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出游,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方式出游,享受美好的旅游生活。这方面大有文章可做。


老年旅游有一个鲜明特征,即有时间优势选择错峰出行。老年人一般会选择淡季出行,不仅可避免高峰期人多拥挤,让旅行更加从容,也可对旅游经营的淡旺季起到平衡作用。对于旅行社和旅游经营者来说,可以组合性价比更高的旅游产品,将各方面的成本降到最低,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提升。当然,降低成本绝不是降低服务水准;提供性价比高的产品,也不是那种“不合理低价”。要引导老年游客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对于价格欺诈、强迫购物、擅自改变行程等侵害老年旅游者利益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处理。


总之,老年人的旅游供给侧改革既要不断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大市场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同时也要更多的注重市场主体——旅行社的作用,通过行业自律、通过加快创新的步伐来提升老年人的旅游体验,使整个老年旅游市场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逐步完善,这样。老年旅游市场的潜力才能被逐渐的挖掘出来,进而成为蔚为大观、皆大欢喜的一片“蓝海”。


来源:东方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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